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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3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发布日期:2018-10-19 10:30:00 来源:海珠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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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区范围内经营的7大类食品(保健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饮料、餐饮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共180批次。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68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3批次、食用农产品25批次、蔬菜制品2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饮料1批次,全部合格;保健食品1批次,不合格1批次;在38家单位(学校)抽检餐饮食品(餐饮具)146批次,不合格11批次,涉及9家单位。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保健食品不合格1批次:1.广州博济康之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新港分店经营的标称为广州万康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20170801B、规格为0.30g/粒的芦荟胶囊,水分两次检出值分别为11.2%、11.2%,超过标准规定(≤9%);检验机构为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餐饮食品不合格11批次:1.广州市海珠区晓港湾小学(瑞宝花园校区)使用的菜夹1批次(抽样日期为2018年9月20日)检出大肠菌群(50cm²),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2.广州市海珠区晓港湾小学使用的汤勺1批次(抽样日期为2018年9月20日)检出大肠菌群(50cm²),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3.广州市蓝天中学食堂使用的餐盘1批次(抽样日期为2018年9月21日)检出大肠菌群(50cm²),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4.广州市五中滨江学校(东校区)食堂使用的菜盘1批次(抽样日期为2018年9月25日)检出大肠菌群(50cm²),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5.广州市绿翠现代实验学校(西校区食堂)使用的筷子1批次(抽样日期为2018年9月25日)检出大肠菌群(50cm²),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6.广州市第四十一中学南校区食堂使用的大菜盘1批次(抽样日期为2018年9月27日)检出大肠菌群(50cm²),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7.广州市海珠区菩提路小学使用的碟子1批次、汤勺1批次(抽样日期都为2018年9月27日)都检出大肠菌群(50cm²),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8.广州市海珠区宝玉直实验小学食堂使用的碗盖1批次(抽样日期为2018年9月27日)检出大肠菌群(50cm²),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9.广州市第五中学使用的餐盆1批次、汤勺1批次(抽样日期都为2018年10月30日)都检出大肠菌群(50cm²),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以上不合格餐饮具的检验机构均为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消费者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并保存凭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标志内容是否齐全等等。

  (二)在市场上发现违法食品经营行为时,请拨打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12345或者12331。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结果汇总表

  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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