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近期,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区范围内经营的1大类食品(餐饮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共9批次。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9批次,不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餐饮食品不合格2批次:1.广州市海珠区桂顺凉茶店经营的生产日期为2018年12月28日的特效感冒茶,布洛芬的检出值为1.46m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水杨酸的检出值为1.96m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2.广州市海珠区桂顺凉茶店经营的生产日期为2018年12月28日的特效口腔茶,水杨酸的检出值为1.15m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请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并保存凭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标志内容是否合适等等。
(二)在市场上发现违法食品经营行为时,请拨打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12345或者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