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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23 17:25:01 来源:海珠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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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现将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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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广州仁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四十九分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共4页).pdf

  2 广州市海珠区鑫辉百货商行经营无标签食品案(共4页).pdf

  3 广州市海珠区芝参堂大药房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共3页).pdf

       4 广州市海珠区方氏御药房无证经营药品案(共3页).pdf

    5 江杰鹏(广州市海珠区江南新地商业街悦天使化妆品店)销售无法证明合法来源的化妆品案(共3页).docx

  6 广州海珠区百健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共3页).docx

  7 广州市玛门贸易有限公司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案(共3页).docx

  8 罗待扬(广州市海珠区华琪美食店)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案(共3页).pdf

       9 广东柏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经营过期的医疗器械案(共6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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