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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3 17:01:59 来源:海珠卫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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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珠区社区卫生发展指导中心,海珠区中医医院,海珠区妇幼保健院,海珠区口腔医院,海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海珠区发证管理的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加强对医师执业的管理,规范医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的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现将海珠区2025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年度考核周期为:2022-2024。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目前仍在海珠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医师。

  二、考核机构

  广州市海珠区中医医院、广州市海珠区妇幼保健院、广州市海珠区口腔医院根据管理办法自行组织本单位医师考核,并按照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的要求,做好广州市海珠区辖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广州市海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本单位医师的考核工作。具体考核机构负责的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5。广州市海珠区社区卫生发展指导中心(广州市海珠区医院管理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负责监督指导本年度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三、考核操作流程

  (一)组织医师参加考核。

  医师定期考核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1.简易程序考核医师本人不用参加笔试考核,须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附件2)、《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申请表》(附件3)。适用简易程序的医师包括:

  (1)具有5年(含)以上执业经历且考核周期内有良好执业行为记录的医师。(注:良好行为记录包括: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执业过程中受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时间在一年以上);承担医学专业技术科研课题,取得技术成果,通过省级以上科技行政部门鉴定)

  (2)具有12年(含)以上执业经历且考核周期内无不良执业行为记录的医师。(注: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等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医疗事故等)

  以上执业经历的计算日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

  2.一般程序考核:不符合执行简易程序的医师均执行一般程序。

  医师本人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附件1),并需参加笔试考核,笔试考核具体时间,请按照考核机构具体通知执行。如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可视为业务水平笔试考核合格,须填写《医师定期考核一般程序业务考核免考申请表》(附件4)。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须由医疗机构签署评定意见及加盖公章扫描后,附件务必以“考生姓名命名,然后统一打包,以“单位名称”命名,按照机构类别对应的考核机构于5月9日前统一发到指定的邮箱(附件5)。

  (二)及时录入上报医师定期考核结果。此次考核统一使用“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在信息系统录入本机构本考核年度相关医师的定期考核结果,并提交考核机构审核。一般程序的考核人员笔试考核成绩公布后,由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录入系统;简易程序的考核人员需要在信息系统“说明、备注”栏内注明“简易程序考核人员”。各医疗卫生机构在填报时要选择自身机构所对应的考核机构(见附件5)。

  四、考核分工

  考核机构负责在信息系统中复核本机构考核的医师的定期考核结果(医疗机构本身为考核机构的可免予此步骤),并将复核结果报广州市海珠区社区卫生发展指导中心,具体考核机构负责的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5;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在信息系统中确认在广州市海珠区执业注册的医师的定期考核结论。上述工作须于202575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是一项法定任务,与医师执业注册紧密联系在一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相关专业培训;第十七条规定: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要注销医师执业注册;第十六条规定:因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被注销注册不满一年,不予注册。同时医师定期考核也是提高医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有效手段。医师定期考核不是一项完全独立的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向机构内医师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定期考核工作,要求医师按规定参加考核。

  (二)严格考核,确保质量

  医师、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机构基本信息和考核信息的完整、准确、有效是定期考核工作的基础。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系统各类信息录入和审核的管理,及时修改不准确的信息,补全遗漏信息,并将信息按时准确报送考核机构。各考核机构要严肃业务水平测评考试纪律,完善考务工作,确保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附件:1.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

  2.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

  3.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申请表

  4.医师定期考核一般程序业务考核免考申请表

  5.2025年广州市海珠区医师定考考核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

  6.2025年广州市海珠区医师定期考核具体考核流程

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23日

(联系人:张丹 ,丁奔奔;联系电话:34372276,84158904)

附件1: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doc

附件2: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doc

附件3: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申请表.doc

附件4:医师定期考核一般程序业务考核免考申请表.doc

附件5:2025年海珠区医师定期考核考核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xls

附件6:2025年海珠区医师定期考核具体考核流程.docx

医师定期考核功能模块介绍.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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